真心新聞網: 青樓現「法寶」 仁波忒急「切」

更新日期:2011/03/03 21:00

(真心新聞網採訪組林瑜悅台北報導) 據報載(2011/03/02蘋果日報A12版)台北市警方日前執行「清樓專案」,意外查獲外籍人士買春,而且買春的竟是尼泊爾籍的仁波切,而賣淫的則是一名年過四十的娼妓,警訊後雖依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裁處,但仁波切身分卻引起辦案警方的話題;警方認為喇嘛不該召妓,但由於法令並沒有規定處罰嫖客,因此作完筆錄就讓喇嘛自行離去。

詳細的情形是,警方安排專案勤務掃蕩轄區內的一樓一鳳以及站壁賣淫,上月二十四日晚上十時,萬華分局桂林所警員在桂林路、康定路口取締賣淫女子。其中一棟名為「帝華大樓」的大樓出入複雜,十一樓大多是小套房,許多賣淫的站壁女子拉客後會至套房交易,警方臨檢時,發現女子林XX(四十一歲)與尼泊爾籍男子耐邁仁波切(三十九歲)兩人共處一室,2人談妥1千元的性交易,林女坦承賣淫。但令警方意外的是,嫖客竟是一名喇嘛,他穿著牛仔褲和一般人無異,僅頭髮比一般人短;直到他拿出居留證後,才發現是仁波切,來台後居住在北市中山區;為了不引人注目才變裝到萬華區,以一千元的代價召妓。

正覺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張公僕,對此事件的評論首先表示並不意外,甚至有些無奈:「還要說什麼呢?事實不就說明一切了嗎?」執行長沈痛的表示,這樣的事情正是基金會一向想方設法要呼籲提醒大眾的:「藏傳佛教不是佛教」、「密宗喇嘛是台灣性侵害的最大宗」。儘管我們非常努力,甚至在農曆年的前後,還在四大報紙連續刊登了半版公益廣告,也到處廣發三種高達四百萬份救護眾生的DM宣導教導。可是,在這樣的氛圍之下,喇嘛們居然毫不收斂,仍舊上街嫖娼,簡直是視佛陀的戒律和此地的國法與社會輿論為無物;被當場捉到之後,竟還厚顏扯謊說自己沒有嫖妓,只是想要與台灣女人性交而認識台灣的風土民情,真是無慚無愧,這樣的喇嘛還好意思說自己是出家修行的人嗎?

張執行長指出,「仁波切」一詞在藏語中有「人中之寶」的意思。換句話說,這位耐邁仁波切並不是初出家,或剛入密宗門的喇嘛,而是已有藏傳佛教修學基礎,甚至有弘法經歷的「人中之寶」,而且也是有傳承、有地位的正統喇嘛;出人意料的,藏傳佛教這樣的「寶」卻獻到紅塵青樓中去了,竟還變裝穿著牛仔褲出征。這樣的「修行」,這樣的「僧寶」,又有什麼意義和價值,藏傳佛教又將要如何自圓其說呢?

執行長預測,藏傳佛教人士必定又會表演他們的「否認、切割、轉移焦點、淡化」四部曲了。通常他們首先會否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,或是否認藏傳佛教中有這樣的人;可是事經警方現場破獲又經查證偵訊,報紙報導也言之灼灼,這是否定不了的,便開始切割,說那是假喇嘛,假冒喇嘛名義去買春,與藏傳佛教無關;後來被證實身分是真喇嘛,是真正的藏傳佛教喇嘛,於是他們便會保持緘默,淡化處理以避風頭;如果各界繼續追問,他們便會由發言人出面說明,推託這是喇嘛個人的破戒行為,已經撤銷他的仁波切身分驅逐出教了,同時暗中掩護這個犯案的喇嘛離境,或是故意牽扯其他問題來轉移大家注意的焦點,以便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這是藏傳佛教處理喇嘛事涉性侵或性醜聞的一貫手法,已經成為他們應付性侵事件或買春事件的基本程序了。但他們不會改變必須與女人合修雙身法的根本教義,他們會繼續欺騙台灣民眾,說他們才是真正的佛教;藏傳佛教的喇嘛們欺負的正是台灣民眾對藏傳佛教根本教義的無知,也是期負台灣民眾健忘而且很願意原諒的善良心性。

張公僕執行長藉這一件社會新聞,再次呼籲國人,要正視並嚴防藏傳佛教這樣一個詐財騙色的國際詐騙集團,基金會所苦口婆心諄諄善導的,都是大家記憶中發生過的事實,也將是以後仍然會再三發生的事實。見微知著,一個正經講求紀律的宗教團體,是不會任由同樣犯戒違紀的事情一再發生的;在「性」事上繼續鬧出醜聞是藏傳佛教永遠不能避免的必發事件,因為遵循藏傳佛教根本教義時,必須每天都與女信徒合修雙身法無上瑜伽,在這種教義中被上師教導或自己閱讀密續中,每天耳濡目染,已是喇嘛們根深柢固的習氣,再怎麼壓也壓不住,因為藏傳佛教的根本法義就是繞著男女性交的雙身法而施設、而教導、而規定的。因此為了保護我們的家人親友,為了保護自己的女眷不再受到宗教性侵,一定要唾棄藏傳佛教,並廣為揭發它的真面目。(林瑜悅台北報導)20110303

正覺教育基金會採訪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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